• 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聘信息 >> 正文
招聘信息

关于做好我校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第四批自治区特聘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8  浏览次数:

校属各学院:

根据《关于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第四批自治区特聘专家的通知》(桂人才通[2014]3号)文件精神,2014年自治区采取“选人+设岗”并举方式,设立第四批自治区特聘专家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设岗数量和选聘人数

第四批自治区特聘专家计划设岗20个左右,选聘自治区特聘专家20名左右。

二、遴选程序

(一)发布选聘通知,启动设置岗位、选聘专家工作。

(二)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科特色及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拟设岗学科或专业研究方向,积极物色拟设岗位特聘专家的合适人选,报学校人事处。经人事处组织专家对拟申请岗位及选聘专家进行评审、学校研究、校内公示、产生拟聘人选、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同行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拟聘人选方案。

(四)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选聘方案,并进行社会公示。

(五)确定第四批自治区特聘专家名单,学校与受聘专家签订聘任合同,专家到岗履职。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选聘特聘专家申报表》(附件3);

2.《第四批特聘专家申报信息简表》(附件4);

3.申报人员相关的证明材料;

4.电子版材料:(1)申报表;(2)信息简表;(3)证明材料。

(二)材料格式要求

1.纸质版材料按申报表、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一份,其中证明材料需由推荐单位核定并盖章确认。

2.电子版材料须报送《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选聘特聘专家申报表》、《第四批特聘专家申报信息简表》、证明材料(PDF格式)。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于2014年8月20日前由各单位将拟申请设岗专家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人事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百陵,联系电话:5892359邮箱:rsc@glut.edu.cn

附件:1.《关于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第四批自治区特聘专家的通知》(桂人才通[2014]3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制度试行办法》

3.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选聘特聘专家申报表

4.第四批特聘专家申报信息简表

人事处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