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试行办法》(桂教人〔2013〕38 号),决定开展2013 年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的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团队带头人)必须具备《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试行办法》(桂教人〔2013〕38 号)文第六条、第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创新团队实行限额申报:桂林理工大学限报2个,已获得国家和教育部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支持。卓越学者(团队带头人)在聘期内一般不担任高校校级实质性领导职务。
(一)各单位、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工作时间:11月14日—20日前)
(二)各单位、部门推荐的创新团队及带头人必须通过校级学术委员会评议并进行校内公示。(工作时间:11月21日—29日前)
(三)学校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工作时间:11月30日前)
(一)申报创新团队需报送《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请书》1式1份(申请书电子版见附件2)。
(二)申报的附件材料附于《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请书》后合订成册。(附件材料包含职称、学位证书,标志性科研奖励、项目、论文,专利成果等)。
(三)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电子版请刻盘报送人事处高层次人才科。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四)请单位、部门务必于2013 年11月20日前务必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高层次人才科以便尽快组织评审。经过校内评审公示后同意推荐上报单位、部门的材料进一步修改后再进行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百陵,0773-589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