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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7  浏览次数: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我校拟聘教师,且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尚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在职人员。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

博士需提供学位证;

大学普通班,须进修一年以上本专业主干学科4门课程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

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获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取得教育理论考试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今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24日,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信息,并在5月27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交到人事处108室确认。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或从广西教师教育网---全国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入口进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具体步骤: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站后,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二)“申报第一步 申报人必读”;

(三)“申报第二步 确认服务条款”;

(四)“申报第三步 选择认定机构”;

“资格种类”请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五)“申报第四步 选择确认点”;

请选择申请人所在的学校。

注: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是关键步骤,因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不正确,会导致认定机构无法确认。

(六)“申报第五步 阅读注意事项”;

(七)“申报第六步 填写身份信息”;

(八)“申报第七步 填写申请材料”;

页面第一部分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则需要点击上一步返回相应申报页面修改。

页面的第二部分为“登录信息”,此部分信息为必填信息,无论是“暂存”还是“提交”,申请人必须填写并一定记住自己设的密码。

上传照片的格式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 00001.jpg;6323.jpeg;

2.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3.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九) 按“提交”,网上申报完成。

(十)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状态、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提交人事处师资科。

纸质材料报名

(十一)申请人员准备以下材料

1.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空表到人事处师资科领);

2.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空表到人事处领);

3.体检表(原件到育才校区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医院领取,带一张小2寸相片,体检费50元,时间5月20日星期一、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前,空腹前往医院体检);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经学校即确认点核对后原件退回本人,下同) ;

5.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6.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7.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8.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9.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10.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4.5cm)。

(十二)将以上纸质材料交到人事处确认,个人申报结束。

联系人:杨咏梅 电话:5896141

附件: 1.教师资格申请表填报注意事项

人 事 处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