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转入桂林:
一、 需提供材料:
1、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需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原参保地社保局开具的《缴费参保凭证》
4、填写《申请表》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需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填写《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第二步:提供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第三步:桂林市社保受理并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关系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申请办理转出桂林:
一、 需提供材料:
1、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需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填写《申请表》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需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第二步:桂林市社保受理并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关系转移条件的出具《参保凭证》。
第三步: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接收《参保凭证》后出具《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四步:桂林市社保收到《关系转移接续联函》后出具《关系转移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温馨提示:
医保退休:缴费年限需满25年(其中在桂林市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
外地转入按视同缴费计算(不计入实际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