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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06月06日 14:55 人事处 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4〕4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1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纳入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完成我校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并在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申报条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2〕36号)(详见附件4)第二章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员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个人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业绩简况(500字左右);

(二)基层单位组织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并形成单位申报推荐报告(推荐多人请排序)送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附件1),

(二)个人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业绩简况(500字左右);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

(四)人选业绩、成果、获奖、聘任文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纸质材料请按(一)、(二)、(四)材料装订成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单独提交;同时请将(一)、(二)、(四)材料制作成一册pdf格式电子版。

上述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到人事处高层次人才管理科,同时将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人事处邮箱(rsc@glut.edu.cn)。

四、申报时间安排

各单位、各部门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实施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导向作用好,各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高度关注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慎实施。

联系人:杨百陵联系电话:0773-5892359邮箱:rsc@glut.edu.cn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

3.关于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4〕43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2〕36号)

人事处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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