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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2015年11月18日 11:19 人事处 点击:[]

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组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61号)、《关于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组建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4]72号)及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关于推荐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桂教职办[2015]15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拟推荐若干名专家为自治区高校(高职)教师系列、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及本校13个自主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1、政治原则。政治过硬,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2、好中选优原则。入库人员应是某专业领域的权威知名专家,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工作水平和能力。

3、结构合理原则。每个学科推荐入库的成员,高级评委库成员原则上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办法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单位同意相结合。

二、推荐评委库成员的条件

入库人员应具备桂职办[2000]61号文规定的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策理论水平高,公道正派,能认真履行评委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入库人员必须在职,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推荐高校系列的评委推荐人选需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科研成果丰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望,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学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3.具有指导和培养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学术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有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的经历。

4.身体健康。

三、推荐人数

1.以学科为准,每个学科(专业)推荐7-9名。每个专家原则上只能入选一个高级评委库。

2.原为教育厅各系列高级评委库成员的,今年仍可推荐入库,但已调离、退休或不能履行评委职责的成员,不能推荐。

四、纪律要求

评委库重新调整后,各评委库成员名单不得对外公布。如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单位请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五、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11月23日下班前将《高级评委库成员推荐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注:“现从事专业”填写需与《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学科分类》附件1相符合),和《 系列高中级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含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统一报于学校职改办。电子版由学院发送至:rsc@glut.edu.cn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职改办。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5896141

附件:1.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学科分类

2.《 系列高级评委库成员推荐表》

3.《 系列高级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

桂林理工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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