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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线审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7年10月09日 08:41  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在线审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桂职办〔2016120)精神。从2016年开始,自治区职改办在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基本建成的基础上,开展在线审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高级职称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以便尽快实现证书在线查询及管理等功能。现将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2014年12月31日之前,广西区内通过评审方式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证书审验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审验时间安排

证书持有人应根据证书上的授予时间,在安排的时间范围内登录系统完成审验,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

(二)审验方法

本次审验原则上采取系统审验的方式。

1.持证人须登录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网址:

http://www.gxrczc.com

2.持证人根据系统提示,对证书信息进行审验。

3.审验中需要人工审核的,须按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后上传相关的佐证材料(即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证书、评审表、批文等材料)。

4.审验人可于完成审验的30个工作日之后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审验结果。若系统显示审验通过,证书信息即可实现网上查询,若相关人员利用本次审验混入虚假证书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三、工作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再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线下注册验证工作,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系统查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并以系统提供的信息作为办理其它相关业务的依据。除因特殊原因外,自治区职改办不再办理查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真实性及出具证明等业务。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本次高级资格证书审验是广西高级职称数据库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同时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下发通知、上传门户网站、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持证人。

(二)加强沟通。审验过程技术支持、系统使用相关等问题,可及时与学校职改办沟通。一般情况下,核验人只需通过上传证书编号即可通过审验,极少数情况需要上传评审表和批文。

(三)此次在线核验分阶段进行,目前开展第三阶段,即2008年12月31日以前评审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他阶段未审验的同志也可在此期间在线审验。参与审验的同志需到指定网站注册账号后上传信息进行审验,审核中如接到网站反馈信息需提供评审表等材料,由学院统一向人事处申请查询。各单位汇总需要查询评审表、批文的人员名单,于2017年11月15日前交到学校职改办(办公楼105室或雁山行知楼B613),离退休人员到离退处张帆老师处报名汇总。

学校职改办联系人及电话:杨建辉,5892359。

附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验工作时间安排表

评审表、批文查询申请汇总表

 

 

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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