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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2015年06月23日 16:32 人事处 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现组织我校教职员工填写中组部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工人填写《职工履历表》),《干部履历表》和《职工履历表》除封面之外,内容和填写要求相同,领表时按人员类别发放表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对象

2013年1月1日前到我校工作的在职人员(含人事代理聘用人员)。

二、时间安排

6月18日起至6月23日下午下班前,请各单位派专人到人事处人事档案室(图书馆405室)领取《干部履历表》和《职工履历表》,一人一表,按照需填写在职人数领取。7月3日下午下班前,各单位将填写好的《干部履历表》和《职工履历表》交至人事处人事档案室。

三、填写要求

1、《干部履历表》和《职工履历表》是存入教职工个人人事档案的重要材料,各单位务必重视并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填写履历表工作。填表人员名单、《干部履历表》和《职工履历表》由人事处统一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印制或复印《干部履历表》和《职工履历表》。

2、《干部履历表》和《职工履历表》填写时请严格按表中封二的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填表要手写,不得打印。

3、第11页“填表人签名或盖章”处由本人亲自签名,填好日期。“审查机关盖章”一栏本人不填写。

4、《干部履历表》和《职工履历表》一人一表,请审慎填写。

5、实事求是填写,不能涂改,不得擅自更改。如随意填写,造成与原始档案信息不符或内容不真实,后果自行承担。

不明事项,请联系人事处人事档案室:吕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5892810

附件:1.《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doc

2.《干部履历表》填写样表.doc

人事处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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