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16﹞2号)有关要求,现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2016年度全区教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第二批)进行二次公示的公告》,链接如下: http://www.gxedu.gov.cn/Item/14724.aspx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通过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南宁市竹溪路69号广西教育厅6楼611室)。
人事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