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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首批漓江学者选聘公告----桂林理工大学

2012年06月21日 13:26 人事处 点击:[]

桂林市首批漓江学者选聘公告

----桂林理工大学

广西地区地壳结构与矿集区深部立体探测关键技术研究岗位

桂林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原为国家部委所属高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现有桂林屏风、雁山,以及南宁安吉、空港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3000多亩。现设19个二级学院, 6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管、文、经、法、艺7大学科门类。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3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已经获得11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3个学科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等3个学科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撑学科,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3500多人,

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广西有色金属及特色材料加工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有色金属及材料加工新技术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有色及贵金属隐伏矿床勘查工程研究中心),广西重点实验室6个。

经桂林市委、市政府批准,在我校设立“广西地区地壳结构与矿集区深部立体探测关键技术研究”桂林市漓江学者岗位,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高层次领军人才。

一、岗位名称

广西地区地壳结构与矿集区深部立体探测关键技术研究

二、设置岗位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广西作为华南有色金属成矿大爆发的重要组成部分,素有“有色金属之乡”的美誉。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有色金属产业列为优先发展的14个千亿元产业之一。本岗位设置拟突破旧的成矿理论与传统找矿方法的束缚,为广西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找矿做出新的贡献,拟解决关键问题如下:

(一)利用地质与地球物理技术重建广西,特别是桂北地壳结构;

(二)重要矿集区勘探地球物理理论与方法技术研究;

(三)桂林岩溶地区地质灾害成灾机理及防治研究。

三、选聘条件

(一)符合《桂林市漓江学者制度试行办法》(市办发〔2011〕58号)第十一条有关要求。

(二)具体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当职务;

2、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3、学术造诣深厚,在地球物理找矿理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学术思想活跃,在地球物理学科领域有较高“认识度”和影响力;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5、全职到岗工作。

四、支持方式

(一)桂林市财政提供的支持:

1、聘期内,每年给予每位全职漓江学者15万元税后岗位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给予非全职学者每月1万元的税后岗位津贴。从市外引进的全职学者一次性给予50万元税后安家费(住房津贴);市内受聘漓江学者,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税后安家费(住房津贴),已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不再给予安家费(住房津贴);

2、聘期内,每年给予每位漓江学者所带科研创新团队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

3、聘期内,每年给每位漓江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提供科研补助经费,自然科学类40万元。

(二)学校提供的支持:

1、工作条件保障

以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博士点建设为依托,搭建新技术平台,为漓江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多出成果提供激励与保障。

2、科研助手配备

在充分尊重漓江学者意见的基础上,为其选聘配备4-6名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组成科研创新团队。并通过中青年科研骨干,协助漓江学者制定和实施本岗位创新发展规划,参与漓江学者主持的重点科研课题、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的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本行业本领域人才培养。

3、科研资助

(1)优先保证漓江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使用学校的教学与科研实验设备;

(2)优先推荐漓江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各种奖项,申请各种科研项目;

(3)支持漓江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参加国内外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会议;

(4)优先推荐漓江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申报高级别的学术荣誉称号。

4、漓江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经费资助办法

在漓江学者聘期内,为漓江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提供的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300万元。漓江学者可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和科研工作需要,自主支配使用。

5、其他待遇

(1)承诺漓江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产业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保证其产权收益适当高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2)在聘期内,保证全职漓江学者、科研技术骨干享受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3)正式引进(进入我校事业编制)的全职漓江学者,可解决安排配偶工作,并积极与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落实其未成年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就学问题。

五、选聘程序

(一)拟应聘的海内外专家学者向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桂林市漓江学者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我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初步遴选,按1:3比例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呈报桂林市科技局;

(三)桂林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人选答辩,提出拟聘意见,呈报桂林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四)桂林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后报桂林市委审批,审批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调查结论不影响作为漓江学者人选的,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颁发聘书,设岗单位与受聘对象签订聘任合同。

六、应聘材料

(一)填写《桂林市漓江学者申请表》;

(二)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

2、申请表中列举的科研立项、科研获奖、授权发明专利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表中列举的论文全文、刊载杂志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4、申请表中列举的著作封面、目录(复印件);

5、申请人担任国际、国内重要学术职务的任职证明(复印件);

6、申请人担任国际学术会议重要职务,以及在国际学术会议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函或通知(复印件);

7、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的简要情况;

8、申请人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号码、E-mail等)。

上述《桂林市漓江学者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A4,制作封面及目录,装订成册),一式15份,请于2012年8月24日前寄至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请在信封上标注“漓江学者”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rcb@glite.edu.cn。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中国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541004

联 系 人:罗彩云 杨百陵

联系电话:86-773-5892359或5896141

传真号码:86-773-5892796

E-mail:rcb@glite.edu.cn

单位网址:http://www.glite.edu.cn

附件:1、《桂林市漓江学者申请表》

2、《桂林市漓江学者制度试行办法》

桂林理工大学

201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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